为做好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配套文件制修订工作,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《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,于6月1日至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。
附件: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(征求意见稿)
(摘自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21-06-02)